12月4日,京东通过微博“京东发言人”发布“关于诺亚财富恶意起诉京东、误导投资人和公众的声明”。
京东表示,近日 ,“承兴案”引发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京东作为毫不知情的受害者,被卷入历时四年的恶意诉讼中,公司的声誉和权益遭受重大损失。
在承兴系合同诈骗过程中,承兴系公司用假冒的京东公章、假冒的京东员工、假冒的京东系统和虚假的交易数据,轻易骗过号称“全球综合金融平台”的诺亚财富及旗下歌斐资产,获得歌斐巨额融资,直致爆雷。面对持续两年多的诈骗行为,歌斐资产尽调工作出现明显缺陷、投融资管理出现巨大漏洞,高管方建华接受承兴巨额贿赂(一审已被判刑),导致投资人受到重大损失,对投资人没有尽到相应责任和义务。
京东称,根据公开信息,诺亚财富近年来先后发生十余起类似事件,上百亿基金兑付面临问题,并多次对投资人隐瞒信息,屡次被监管部门警示和处罚,说明其长期存在严重的风控缺陷。目前“承兴案”相关刑事案件已一审宣判,承兴实际控制人罗静等诈骗嫌疑人均被判获刑。诺亚财富及歌斐资产仍罔顾投资人信任,拒不审视其内部管理问题,恶意对第三方京东发起匪夷所思的高额诉讼,企图混淆视听,继续误导投资人和广大公众,推卸和转嫁责任,为自己寻找“替罪羊”,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该案件。希望诺亚财富及歌斐资产正视自身问题,拿出诚意和整改措施,尤其是提升作为财富管理公司最基本的诚信和素养,真正维护广大投资人的权益。
11月24日,诺亚财富旗下的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受到广泛关注。
2015年至2019年,承兴系公司通过虚构与京东、苏宁等公司的购销业务,以应收账款债权向投资机构融资,涉及超300亿元,共造成超80亿元损失。根据2022年11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结合被告人罗岚、石勉乾等人的供述,多家鉴定机构对购销合同的鉴定意见等证据,可证实承兴系公司通过伪造京东公司印章、伪造相关购销合同等底层资料,虚构了对京东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又以虚假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诱骗各被害单位签订合同。
在诺亚展开尽调时,承兴系公司有派员工假扮京东员工、拦截快递、修改结算单、冒充京东网银在线有限公司等行为。
根据判决书,罗静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